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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2     作者:祁式展     编辑:祁式展     阅读:

 

全体2023届毕业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29-20234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研究生毕业班级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

按照《认定办法》,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其中55004100百老汇app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见表1

 

1  55004100百老汇app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院/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

55004100百老汇app

17

43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从60名班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择优评选产生 17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1. 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 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无不良记录

4. 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包含党课)的情况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 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 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 “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

参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材料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所获荣誉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其中学生干部任职需提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个人审批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指标按积分排序分配【积分计算规则参考《55004100百老汇app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见附件11,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学院确定后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需填写提交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到祁老师邮箱1023960492@qq.com,学院会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的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个

人审批表》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院在“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6.材料提交至学工部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1712:00前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要求见后文。

 

7.学校评审阶段(1017-发文)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整理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获奖人选名单,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部署,按照工作流程,学校预计于20233-4月下发《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表彰2023 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对2023届优秀毕业生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励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时间

以班级为单位,请各班班长于2022929日上午12:00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及支撑材料)报送至九里校区机械馆2232办公室;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及附件7)打包发送至邮箱1023960492@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班级名称+2023 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其中附件567由班长汇总,每班只需发送一个表格。逾期未提交材料的班级,取消该班评优名额。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

2. 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三)注意事项

1.请在开展评优工作前,组织各班研究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9)、《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并开展诚信教育。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225+号)第十六条规定,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并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3. 获奖学生若不能按期毕业、或因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4.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仅限毕业生申请,包含2020级硕士、2019级博士及2018级直博生,个人先申请校级毕业生,省优由学院审核材料后推荐;以上两项可与其他荣誉称号兼得,其他荣誉称号之间不可兼得;

5. 因部分同学暂未返校,《审批表》、《材料清单》等相关申请材料中,需要申请人、班长、指导老师、导师签字的地方暂时可以电子签代替。后续若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

6.落款日期请按实填写,表格自上而下签字日期应为递进时间关系,注意先后顺序

 

55004100百老汇app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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